农道思考

皮业林:我眼中的乡村相见小院

2022-04-01   皮业林

皮业林老师简介:研究员,注册咨询工程师(农业投资),曾任湖南省农业经济和区划党支部书记、省农科院人事处长等职务。先后主持农业农村发展和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科研、咨询项目30个,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,国家咨询成果二等奖1项,省级咨询成果一等奖1项,二等奖2项。



党的十九大提出:加强农村基层工作,健全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。2019年中办、国办印发《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》提出:到2035年,党组织领导的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,乡村社会治理有效、充满活力、和谐有序,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。为加快构建自治、法治、德治有机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,中农办印发的《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各地要积极探索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路径,并加强融合载体建设。


近期,我到湖南农道基金会(下称基金会)在乡村建立的乡村振兴公益平台——乡村相见小院(下称小院)参观学习,发现小院不仅是一个公益平台,还是乡村自治、法治、德治融合平台。在乡村设立小院,对于构建乡村现代治理体系是一种很好的探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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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小院设立及服务功能


(一)小院设立与运行管理


1、小院设立。基金会经过充分调研,在相关区域选择村“两委”综合素质好,或有公益组织对接,且经济发展模式和水平有代表性的村设立小院。小院选址村内交通方便、居住人口集中的地点,由村提供场地(包括房屋),场地必须是村集体资产。基金会与村委会或公益组织共同出资,对场地改造提质,并购置相关设备。经改建后,小院浓缩村民的乡愁,既有现代生活设施,又不失田园风光。


2、管理运行。目前小院管理运行班子有两种组建方式。一是村“两委”主委负责人牵头与基金会联合组建运行班子,依托小院成立象棋、书画、萨克斯、舞蹈等协会开展相关活动,如南县南山村小院。二是由当地公益组织负责人牵头,村民推选代表组成理事会,负责小院的运行管理,如长沙县金鼎山村小院。


(二)小院服务功能


1,传承与发展文化。小院设立“农道书院”作为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阵地。书院设图书室,备有国学、政策法规、农业科技知识等书籍供村民阅读,培养村民的阅读习惯,提高村民的知识水平和农业生产技能。另外,小院还不定期开展文化讲座,或讲授传统文化,或讲授政策法规,或讲授实用农业技术等,为本地培养乡村振兴人才。


2、聚合社会公益资源。小院与社会公益组织广泛联系,有针对性地聚合公益资源,服务乡村振兴。目前依托小院入驻相关村的公益项目有:湖南大爱慈善基金会的“小小带领官”项目、天津市潮汐济困中心的“潮汐计划”项目、沈阳市安来社会公益服务发展中心的“邻里安全行动者”项目、读者(深圳)传媒有限公司的“微光计划”项目、湖南熬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“熬吧读书会”项目等。这些公益项目落地小院驻地村,或培养人才,或帮助开发特色产品,或建设公共设施,有效促进村域公共事业发展。


3、营造乡村和谐环境。小院不定期组织各种文化娱乐活动,如下象棋、萨克斯演奏、跳广场舞、编排各种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等,在丰富村民农闲生活的同时,加强村民沟通,增进相互了解,营造乡村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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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小院融自治法治德治为一体


(一)补充和完善村民自治


上世纪 80年代,我国根据乡村社会结构的特点,构建了“乡政村治”的基层治理体制。“乡政”即乡镇人民政府为国家最基层政权;“村治”为村民自治,并且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。村民委员会为村民自治的组织平台,负责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、调解民间纠纷、协助维护社会治安,向政府反应村民的意见、要求和建议。乡村自治是我国传统治理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传统的乡村治理实行“皇权不下县,县下皆自治,自治唯宗法”的制度,与现行村民自治有着本质的区别。传统乡村为伦理本位社会,由乡贤主持自治;现行的村民自治是一种现代基层民主制度,村民为自治主体,虽然在制度层面有本质区别,但治理任务都是维护基层社会秩序、办理村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。小院对接社会公益资源,在村内兴办公益事业,促进村内公益事业的发展,增强村民自主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意识,是对村民自治的补充和完善。


(二)培养村民守法自觉


党的十九大提出: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法治建设先建立法律规范。我国历来强调“以礼入法”,“德主刑辅”,并将很多人们普遍认同并遵守的传统“礼俗”整理为法律条文。法治乡村建设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,也是现代乡村社会治理追求的目标。依法治理乡村不仅仅建立一套法律规范,更重要的是培养村民守法意识,只有每个村民对法律从内心的信仰到外在的行为一致,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法治。小院“农道书院”挖掘、整理、传承的本土优秀文化,其主要内容是长期形成的礼俗,如优良风俗习惯、乡约、宗法等。这些传统文化对维护乡村社会秩序起着很大的作用,有的还是法治乡村建设的内容。小院传承和发展文化也是向村民普及法律规范、培养村民守法自觉。


(三)德治乡村基础平台


新中国成立以前,乡村基本上是一个封闭且人口相对稳定区域。乡村是伦理本位的差序化社会,以“礼俗”为主要调节社会的行为规范。“德”是“礼”精髓,德治是传统乡村社会的主要治理手段。“德治”的路径是教化,以家族祠堂为基本平台。新中国成立后,我国通过土地改革和集体化对社会进行强力整合,让家庭原子化并拆除祠堂,打破差序化的乡土社会结构,乡村社会结构逐步团体化。改革开放后,随着工业化、城市化推进,乡村不再封闭,城乡之间交流频繁,乡村社会分层复杂化,“德治”乡村仍然有社会基础。“德治”是我国优秀的传统治理文化,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,因此在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同时仍然将“德治”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手段之一。由于乡村传统大家族解体治理功能失去,而村民委员会是一个民主治理平台,所以乡村德治缺少合适的平台。小院引导村民遵守公序良俗、守望相助,其实发挥着乡村德治平台作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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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完善小院治理功能的思考


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由浙江桐乡率先实践,很快在全国推广,并作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,这说明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理论有些来源基层实践。设立小院是对“三治融合”路径的探索实践,如果对小院基层治理功能深入研究,有望将小院建设成为具有地域特色的基层治理体系标配平台。


1、科学合理布局小院。我国农村新一轮并村刚刚完成,行政村域普遍扩大,如果按行政村设立小院,有部分村民参加小院活动不太方便。小院设立应对村域交通状况、居民点分布等综合分析后,按行政村和自然村相结合的原则选址。


2、理顺小院领导体制。小院服从基层党组织领导,主要是在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,并接受村党组织监督。小院是一个社会组织性质的公益平台,依法依规独立开展活动。


3、丰富教育培训内容。农道书院传承文化,既要继承传统,从小院设计施工、到讲授的内容都要体现区域特色、民族特色,又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宣传本地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,还要传授现代农业生产技术,将小院打造成为村民的精神家园和人才培养基地。


4、拓宽公益聚合渠道。小院聚合公益资源的视野适当拓宽,对接外地公益资源的同时,还应对接本地精英和村民发动大家为村内公益事业出钱、出力,共同推进公益事业发展。


5、完善小院运行班子。小院作为参与基层治理的公益平台,其运行管理班子组建村内“老干部、老教师、老党员、老模范、老退伍军人”为主体。这些同志受党和政府培养多年,思想觉悟高,有一定的文化和政策水平,了解村里的发展历史、文化底蕴,有利于提高小院的治理效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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